大珠小珠落玉盘—谈咆勃乐(Bebop)(下)

彭郁雯

  

  在上一篇文章里,我们提过咆勃乐以小编制的乐队为主,而最常见的编制为鼓、贝斯、钢琴(合称「节奏组」,偶尔可以见到加入吉他或以吉他取代钢琴的组合,但较不普遍)加上一两把管乐器(最常用的是小号及萨克斯风)所组成的四重奏或五重奏。节奏组就象是乐团的基石,不仅在节奏上要能提供稳定的节拍、建立合于曲风的演奏气氛,同时在和声方面也要能明示或暗示乐曲的走向。尤其在其他乐手即兴演奏时,节奏组的角色就更加突显,功力也更见真章,上焉者可与即兴演奏者你来我往,过招数十回合,并助其一臂之力,登上情绪的高峰,完成「不可能的任务」,John Coltrane 六○年代的四重奏(包括钢琴手 McCoy Tyner、贝斯手 Jimmy Garrison 及鼓手 Elvin Jones)就是极佳例证。现代爵士乐的节奏组能有这样活泼、有机的表现要拜咆勃乐先贤之赐,咆勃乐的节奏组从摇摆乐一板一眼的框框里解放出来,呼吸到更多自由的空气,也引爆了爵士乐节奏上的改革,一发不可收拾。

  摇摆乐的节奏组只担任基本的伴奏角色,演奏方式相当规格化,低沉的大鼓一拍一下(咚—咚—咚—咚—),是整个节奏的重心,贝斯也是一拍一音带出和弦的基本音响(根音、五音及分散和弦),吉他亦以相同的节奏来演奏和弦以补贝斯之不足(那时贝斯的收音很差,听不太到),钢琴则采用跨步弹法(stride),一拍低音一拍和弦,节奏基本上与其它乐器并无二致。这单纯的节奏形式的松动肇始于一些摇摆乐手的变奏。比如 Count Basie 乐团的鼓手 Jo Jones 不再只打固定的 hi-hat 节奏(hi-hat 由两片钹组成,位于鼓手的左手边,可以左脚使之开阖,或以鼓棒击之),而是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花样; 他也是第一位在基本节奏里加上出人意表的强音的鼓手,他敲小鼓、鼓边甚至大鼓来强调某些节奏的重点。他这项发明广为咆勃鼓手所采用并进而发挥。第一代的咆勃鼓手 Kenny Clarke 干脆完全舍弃一拍一下的大鼓打法,只有在需要强调节奏时才敲个几下;另外,Clarke 将原来使用在 hi-hat 的节奏移到位于鼓手右前方的 Cymbal (一片吊挂式的钹)上,不仅用以保持节拍稳定(因为大鼓已不再担此重任),也使鼓手面前的空间扩展开来,能更自由地使用左手来作节奏上的变化。Kenny Clarke 说他也没料到事情会如此演变。当他还担任 Teddy Hill 摇摆大乐队的鼓手的时候,有一天他们演奏一首极快的曲子,他发现脚要一拍踩一下大鼓根本来不及,只好把保持节拍的任务交给手来办,但为了不掉拍子,偶尔还是要踩一下大鼓。后来 Dizzy Gillespie 很欣赏这种打法,叫其他鼓手也学他这么打。于是现代爵士鼓的基本形式就这么建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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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咆勃乐的贝斯奏法也较摇摆乐的变化多,旋律性也较强。Count Basie 乐团的贝斯手 Walter Page 和 Duke Ellington 乐团的 Jimmy Blanton 以一种象「走路」(walk) 的方式演奏低音线,产生对旋律的效果,不再只是生硬地提供和声的根基而已。Blanton 更把贝斯当管乐器一般来作即兴演奏,摆脱了贝斯苦守着根音的传统。另外他首创以较圆滑(legato) 的方式来弹奏贝斯,他的音色以及即兴演奏都是咆勃贝斯手效法的最佳典范。

  摇摆乐钢琴手 Duke Ellington、Count Basie 和 Nat Cole 等人,亦不再能满足于制式的跨步弹法,开始弹奏一些节奏不固定的和弦,并象鼓一样强调某些拍点来为乐团「伴奏」(comp),咆勃钢琴手继续采用这个方式,时至今日,爵士钢琴手仍以这种概念在演奏。在即兴演奏方面,咆勃乐中的钢琴独奏模仿管乐的单线条旋律,象 Monk、Bud Powell 右手只弹单音旋律,极少使用摇摆乐时期复音和声式的即兴演奏。

  节奏上的改革乃咆勃乐最具革命性之处。它从摇摆乐单节奏的模式中松动出来,每一样节奏组乐器各司不同职责,好似几个相异的句子叠在一起,形成了复节奏。尤其鼓和钢琴随乐手的自由意志,以正拍和反拍交错运用奏出的拍点,更使咆勃乐的节奏变化多端。

  在和声方面,咆勃乐沿用摇摆乐的和声理论,但加入更多不和谐的音符,听起来较「刺耳」,而且和弦变化的速度也快得多,原因是咆勃乐手嫌摇摆乐的和声太平板无趣,于是在原来的和弦之间再插入一些和弦,甚至改掉原有的和弦,以求更刺激的音响。比较图2A与2B,很容易就可以了解这个差异(每个方块代表一个和弦,方块的长度表示使用该和弦的时间长短,下方的数字则为小节数)。咆勃乐的旋律较之于摇摆乐亦复杂得多,大量使用半音再配以大跳音程,使之显得曲折拗口,再加上乐句的起落又「违背常理」,往往令人摸不着头绪。上个月我们谈过的 Charlie Parker 的曲子 Koko 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。在即兴演奏的观念上,摇摆乐手以曲子的旋律为根基,即兴的部份就好似原曲的变奏,听众还稍微能够听到原来旋律的轮廓;咆勃乐手则以曲子的和弦进行为基础,即兴演奏乃根据和弦引发出新的旋律,就如创作新曲,和原来旋律的关联并不那么密切。

  咆勃乐比起摇摆乐可说是动感十足,节奏复杂,速度又快。同时它以小编制的乐团为主,强调即兴演奏,对乐手技巧上的要求相当高。它是现代爵士乐的原型,影响所及,纵使在当代的前卫爵士乐里,也可以看到它的影子。演奏咆勃乐的乐手非常多(甚至我们可以说,几乎所有堪称「爵士乐手」者都演奏过咆勃乐),表1举出一些较有名的、以演奏咆勃乐为其主要风格的乐手供您参考。百闻不如一听,相信您只要仔细地听听这些大师的唱片,必定能心领神会咆勃乐是什么玩意儿了!

  咆勃乐的句点究竟该画在何处?这是个至今仍争论不休的悬案。今天还是有人在演奏咆勃乐、发行咆勃乐唱片,象当今最红的爵士小号手 Wynton Marsalis 就曾复古演出咆勃乐。而从后咆勃乐时期到今天,其它风格的的爵士乐也常常引用咆勃乐的句型,甚至连 Kenny G 在他的流行歌曲中也三不五时地会吹上几句。可见咆勃乐的精神还是历久不衰。但是大致说来,它的黄金时代是在1945至49短短数年之间,它将爵士乐带入艺术的领域中,使创造力成为其精神之所在。然而就和其它的艺术形式一样,时日久了便无可避免的会一再自我重复,难以持续原有的活力。因此40年代晚期开始,爵士乐手或者将咆勃乐略作变形,产生了「硬式咆勃」 (Hard Bop) 的新风格,或者从另一个方向思考,而发展出与咆勃乐热烈、激越的性格迥异的「酷派爵士」(Cool Jazz) 。从此以后,爵士乐的世界就更加多采多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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